1月2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10月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的通知》,10个临床常用药品被列入重点监控范围。据悉,2025年上海已累计将19个药品纳入重点监控清单。本次纳入的品种包括肌苷注射液、注射用二羟丙茶碱、利肺片等,涉及海南制药厂、吉林津升制药、重庆天致药业、三普药业等多家生产企业。

截图来源: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官网(下同)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药品中部分已成为监管“常客”,被点名次数最多的已达10次。与此同时,盐酸莫雷西嗪片作为此次新纳入品种,首次进入监控视野。
同日,上海医药采购平台新版药品挂网系统正式启用,标志着运行多年的“红黄绿线”监管模式迎来全面升级,医药采购监管体系迈入“精准化、差异化”新阶段。

新系统构建三层风险提示
自2024年6月首次公布重点监控品种名单以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已连续发布多期清单,动态调整监控范围。本次更新的10个品种与前期名单存在较高延续性,例如利肺片、注射用二羟丙茶碱等“熟面孔”依然在列,体现出对这些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品种的持续关注。同时,清单也呈现动态变化,部分此前月份上榜的品种已根据采购情况调整出列。
从累计情况看,上海重点监控的药品已覆盖抗生素、心血管药物、呼吸系统用药、中成药等多个治疗领域。这些品种的共同特征是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靠前或费用增长较快。通过定期更新与发布重点监控名单,上海不仅将其作为单一的价格监管工具,更将其纳入系统性控费、优化采购结构、促进合理用药的整体框架中,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
伴随监管报告的发布,上海药品挂网管理规则同步迎来系统性重构。自1月20日起,运行数年的“红黄绿线”全面议价管理模式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挂网价+自主议价”双轨机制。
新系统构建了三层风险提示框架:对不符合差价比价关系的药品给予“灰标”提示,对同种药品不同厂牌间价格差异异常的给予“黄标”或“红标”警示,实现从粗放管控到精准识别的转变。
在价格调整机制上,新规明确企业可按月集中申请调整挂网价或变更价格治理锚点,原价格治理锚点将保留两年,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这一调整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为企业留出了合理的适应空间。
针对国家竞价药品,新规进一步收紧管控。协议期内药品,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挂网价格不得高于现场报价;未报价企业则不能高于国家支付标准,确保竞价成果有效落地。
1月13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本市全面执行药品挂网操作办法的工作提示》,按照上海市药品价格治理工作方案,原上海市“挂网不挂价”药品补充申报价格工作已完成,下一步上海市将全面执行《上海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操作办法》。
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将零售渠道全面纳入统一监管体系。上海市限药店药品设置过渡期至2026年3月底,相关企业需按规定申报挂网,审核通过后可转为医院药店均可采购的药品。
上海实行分阶段放开策略:1月21日限药店药品率先启动申报;1月28日起,此前已提交申请被退回的药品恢复申报资格;2月4日起全面开放所有药品申报通道。
未完成挂网的药店药品将在过渡期结束后关闭销售权限,过渡期间不再支持新增零售价格信息上传。这一举措标志着上海药品价格监管实现了医疗机构与零售终端的全覆盖。
全国药价治理进入新阶段
上海的实践并非孤例。国内多地也在探索以采购数据为基础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模式,共同推动医疗质量管控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例如,福建省也定期更新医保重点监控和重点关注药品清单,其评估标准同样涵盖月发货金额排名、增长幅度以及临床合理性等多重维度。对纳入重点监控的品种,福建采取要求企业调低挂网价乃至暂停挂网等处理措施,管理手段清晰且具有约束力。
国家医保局近期在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明确,2026年将继续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在数据化监管方面,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已全面上线,实现国内外企业自主申报、全球查询的开放体系。目前,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完成医保药品比价小程序上线,为患者提供一站式比价服务。
集采工作也继续深化,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将于今年2月起陆续落地,新批次集采也在积极筹备中。政策方向明确强调从“唯低价是取”向“质量优先、合理价格”转变,防止极端低价影响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
近日,国家医保局在京举办专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更好发挥好医保药品器械(集采)交易与价格平台功能,构建“走出去”政策和服务支持体系展开研讨。据悉,国家医保局已将“依托各集采交易平台区域优势,形成医疗保障国际药械采购创新模式,发挥好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多元价格发现功能,提升中国医药产业的国际化水平”列为2026年度重点工作。
业界有观点认为,重点监控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动态调整、量化指标、价格调控、临床监管、产业引导的多层次设计,旨在实现“费用控制-合理用药-产业升级”的闭环。上海此次在更新监控品种的同时升级整体监管系统,体现了其在精细化、差异化监管道路上的持续探索。上海、福建等地的实践,不仅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控费与监管的范本,也为全国深化医药采购改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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