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开展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时间截至1月18日17时。

截图来源: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官网
本次联盟阵容覆盖广泛,除牵头省份河南外,还纳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0个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合计26个省级行政区,形成跨区域采购合力。
聚焦国采替代与临床常用药
本次集采对申报主体与产品资质作出明确规定:申报企业须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境内代理人等合法主体;申报产品则须在2026年1月10日前已获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并持有有效药品注册证书,确保了参与产品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根据河南省医保局于2025年12月初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本次集采所选的34个品种具有明确导向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的可替代药品;二是河南省内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具体剂型涵盖红霉素、维生素D2等8个口服常释剂型,胰岛素、三磷酸腺苷二钠、顺铂等24个注射剂,以及磷霉素氨丁三醇口服散剂和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各1个。

值得注意的是,红霉素、胸腺肽、尼洛替尼、齐拉西酮等均被列为国采可替代药品。将其纳入集采,意在进一步挤压未中选或高价替代药的市场空间,巩固国采降价成效,防范临床用药成本回升。
药渡数据显示,以抗生素红霉素肠溶片为例,市场数据显示其近年增长迅猛,2024年销售额达到1123万元,同比增幅超过690%。目前市场格局集中,西安利君制药占据超过70%的市场份额,宜昌人福药业约占20%。
此外,抗精神病药齐拉西酮胶囊2024年销售额约2.90亿元,恩华药业占据主导地位;用于治疗白血病的尼洛替尼胶囊2024年销售额达4.36亿元,市场主要由诺华制药等少数企业把控。
“精准温和”成为规则新亮点
本次集采并非单纯追求降价,而是国家集采“提质扩面”在省级联盟层面的深化实践。其规则设计强调精准调控与多方平衡,展现温和渐进风格。
一是,将药品按质量分为A、B两组。A组包括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高质量产品;B组为其他产品。两组分别竞价,并设置激励机制,鼓励A组优质产品以更合理的价格参与竞争,同时保障临床用药的质量基线。
二是,采用“经济技术标(占40%)+商务标(占60%)”的综合评分法,避免“唯低价是取”。经济技术标全面考察企业过往集采履约情况、产品临床价值、原料供应稳定性、有效期等综合实力。
三是,引入“1.8倍锚点价”规则,对过高报价进行约束;同时设立双重复活通道,以增强供应链韧性,保障临床药品稳定供应。
四是,约定采购量原则上基于医疗机构上报需求量的80%确定,但对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和抗生素类药品,约定采购量比例分别审慎下调至30%和40%,引导临床合理用药。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协议每年一签。
整体来看,此次联盟集采有望构建医院、企业、患者多方受益的新生态。
首先,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将更趋规范与精细,有助于减少用药随意替代。集中采购模式,尤其为医疗资源薄弱地区简化了流程、降低了管理成本,并通过稳定的供应预期降低了断药风险。
其次,药品生产企业则面临明确的转型信号。过去部分“可替代品种”存在的价格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倒逼企业从单纯的价格竞争,转向依托原料自主可控、产品质量过硬、供应链稳定的综合价值竞争。清晰、透明的规则也为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预留了合理空间。
此外,患者将直接受益于药价合理下降与用药保障升级,特别是国采可替代品种的价格管控,能有效防止费用“跑冒滴漏”。质量分层机制也有助于满足不同层次的用药需求。
全国药品集采纵深推进
2026年初,国家与地方层面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深化,展现出从“扩面”向“提质”、从“采购”向“支付与监管协同”、从“院内”向“基层与零售端延伸”的系统性转变。
在2025年末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已明确将开展新批次的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并继续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全国联盟采购。目前,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将于2026年2月起陆续落地执行,若按既往节奏,第十二批国采有望在年中启动。
2026年的集采工作重点不仅在于品种数量的增加,更在于配套支付效率与质量监管的强化。一方面,国家医保局计划在今年基本实现国家集采中选药耗的直接结算,并积极稳妥扩大范围,以从根本上改善企业回款难题。另一方面,国家药监局在年度工作会上强调,将加强对集采中选品种等重点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与抽检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为规范中药饮片市场、夯实集采基础,国家医保局已于1月10日发布通知,在医保药品中药饮片编码中新增“道地药材标识码”与“中药饮片企业码”。这一举措将明确产品道地属性和生产企业责任,为未来中药饮片的规模化、标准化集采扫清关键障碍。
与此同时,多个省级及跨区域联盟集采结果进入集中执行阶段。广西牵头十四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首年采购期自1月15日起执行。辽宁牵头的二十六省联盟集采、京津冀“3+N”联盟部分接续结果,均于1月20日起执行。湖南自1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京津冀“3+N”、陕西十四省联盟及广东联盟等多个批次的中选结果。
在执行层面,部分地区强化了医保支付的“刚性约束”。例如,辽宁省明确要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须在1月15日前完成预付金测算与划拨,并严格规定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底,以制度化保障回款效率。
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进民营医院(“三进”)工作,在2025年底已实现全国省份全覆盖的基础上,于2026年继续向纵深推进。多地通过制定推荐清单、扩大定点覆盖、加强行为监管等方式,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终端患者。陕西省已形成涵盖295种集采药品的推荐清单,覆盖上万家基层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新疆则实现了14个地州的全覆盖。在规范落地方面,四川省出台细则,明确将对“刻意引导患者购买高价非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进行记分管理,旨在保障集采政策在终端的执行效果。
而此次由河南牵头的大规模省际联盟采购,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向着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协同与规范迈出关键一步,其进程与结果将对全国药品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编辑:amanda】 国际药物制剂网 本文链接: http://www.phexcom.cn/hyd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