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146号),我中心组织起草了<药用辅料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我中心。
联 系 人:鞠梦琪
联系邮箱:jumq@cd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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